第一章 总 则
为扩大“中国投资环境论坛”的机构建设,使其不断发展壮大,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品牌论坛,从而促进投资环境的改善与投资领域的合作,规范论坛的运作行为,特制订本章程。
第一条 名称 本机构的名称为“中国投资环境论坛”(以下简称“论坛”)(英文名称:CHINA INVESTMENT CLIMATE FORUM 缩写CICF)。
第二条 性质 半官方、非赢利性、定期、定址的合作机构。
第三条 宗旨 立足国内,促进、深化国内外投资机构、银行、企业、商社、地方政府间的投资和经济交流、协调与合作;同时又面向世界,增强与世界其它国家、地区相关业界的对话与经济联系;为政府、企业及专家学者等提供一个共商投资环境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等诸多方面问题的高层对话平台;通过论坛与政界、商界及学术界建立的工作网络为会员与会员之间、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日益扩大的经济合作提供服务。
第四条 法律管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,尊重各国、各民族社会道德习俗。
第五条 会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为“中国投资环境论坛”常设机构所在地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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